如何使用冰墩墩、雪容融相关版权才不违法?国家版权局给你答案

发布日期:2022-02-14 17:50:09 来源:中国网 作者:刘维佳 责任编辑:永强

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网记者 刘维佳/摄

中国网2月14日讯(记者 刘维佳)随着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爆火,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也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关注,那么,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2月14日,在2022北京新闻中心举行的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给出了答案。

汤兆志表示,严厉打击涉奥侵权盗版活动,营造良好的奥运赛事版权保护环境,向世界展示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坚定信心和实际行动,对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意义非凡。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中国网记者 刘维佳/摄

“国家版权局严格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相关版权规则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汤兆志称:“大家知道,2008年北京奥运的反盗版工作,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高度评价,本届冬奥会我们更加重视侵权行为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我们更加注重关口前移,在冬奥会开幕前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公示预警名单、平台发布公告、开展自律公约等多种形式,防患于未然。”

“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汤兆志介绍说,截止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传统侵权盗版问题的查处。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汤兆志举例说。

中国网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来源:2022北京新闻中心官网)

针对中国网记者提出的公众和许多媒体关注的涉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关版权问题,希望了解哪些使用方式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可能面临哪些处罚等问题。汤兆志表示,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比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汤兆志指出,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和刚才通报的案件那样,被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汤兆志最后还表示,“我们也欢迎国内外权利人就相关的侵权盗版问题,直接向中国的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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